著作权登记能否证明作品不侵犯著作权?[禹瑞]
著作权登记能否证明作品不侵犯著作权?我国著作权登记制度采取自愿登记方式,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功能主要表现在登记的公示效力上,作品登记机关在进行作品登记时,其并未对作品的权属做实质性审查,对于作品属性、创作时间等事项,仅采取备案制度,均系“自愿登记”。
著作权登记能否证明作品不侵犯著作权?作品登记是为了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,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。
故著作权登记证书仅是登记事项属实的初步证明,仅能起到公示和初步证据的作用,并非获得著作权的法定依据。也不能因为作品取得了登记证书,就可以证明作品不侵权。只要有证据证明“侵权人”接触了“被侵权人”的作品,两份作品之间就独创性部分相同或者构成实质性相似,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,就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。
因此,“版权登记”并不是用来证明作品不侵犯著作权的“尚方宝剑”。
下一篇:已经是最后一篇了
上一篇:国家鼓励进行App著作权登记[禹瑞]